我媽媽答應跟我爸爸結婚的時候,她已經知道她肯定不會過很有錢的生活。 我爸爸只是中學老師,住在一個小城市叫托萊多。 雖然他們結婚以前只見過兩次,我媽媽還是願意離開臺灣的工作,搬去美國從頭開始一個全新的生活。
他們在美國的前幾年很節省,限制買新傢俱和衣服的數量。 他們從來不出去吃,只會偶爾吃幾顆巧克力。 雖然他們生活過得很簡單,但是我覺得他們很開心,從來沒想過自己吃亏或者有什么不足。
兩年後他們生了第一個孩子,是一個女兒 (就是我)。
我第一個月常常哭,顯得身體不舒服。 我媽媽不管做什麼 – 比如給我奶或者玩具,她都還是無法安慰我。 我爸爸突然想到了一個格外有創造性的方法。 我爸爸說”要不讓我試試看。 我想到了新的方法。 “他一把我抱起來就開始大聲地唱中國軍歌。 我立刻就不哭了,似乎聽到了從來沒聽過的聲音。 我爸爸繼續抱著我,一邊在房間裡走來走去,一邊唱歌唱到我睡著。
你覺得這是很感人的情景嗎? 或者很搞笑? 若你認識我爸爸,你可能知道他又調皮又淘氣。 我猜他覺得很好玩。 其實我自己不曉得因為我那時候太小了,什麼都不記得。
四十多年後,他們現在的生活沒怎麼改變。 我媽媽還是很節省、我爸爸還是很調皮。 孩子早就離開家了,但是他們還是常常用電腦跟孩子和孫子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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